在記者多次致電公司 「Sunkar Eavision International LLP」有限合夥企業 後,警方針對 FBRK 創辦人 基里爾·帕夫洛夫,依據 《哈薩克共和國行政違法法典》第456-2條第4款 啟動了行政程序。首都警察轄區督察透過 WhatsApp 在預定時間前半小时 發送通知,並威脅若未到場將送交法院審理,此舉引發對官方程序遵守情況的質疑。
回顧此前,該公司指控 FBRK 主編 散布虛假資訊,原因是其報導指出該公司 曾報價 每架無人機 710萬堅戈,但最終以每架 800萬堅戈 簽約。此資訊完全由政府採購入口網站的官方文件證實。
首次接洽後,主編提供了書面說明,並要求將申訴對象轉為媒體編輯部,而非個人。隨後,FBRK 創辦人基里爾·帕夫洛夫被傳喚至警局,說明了 情況。
然而,10月5日,主編收到來自 阿斯塔納耶西爾區警察局 的新訊息。轄區督察 阿爾曼·薩加迪爾達耶維奇·拜迪爾達耶夫 要求其到場說明,儘管所有文件已提交,且案件(似乎)已移交至編輯部。
通知方式令人訝異。督察未使用正式傳喚,而是於星期日在預定時間前一小時 透過 WhatsApp 發送訊息。
週一,10月6日,FBRK 創辦人 基里爾·帕夫洛夫 遭遇相同情況。督察發送訊息要求其到場說明,並警告 若未到場,案件將送交法院。通知在指定時間前 半小时 送達。
訊息中未說明新的指控內容。當帕夫洛夫試圖致電督察了解細節時,對方 未接聽電話。溝通完全透過即時通訊軟體進行。
此類做法引發 對程序正當性的質疑。若案件已移交編輯部,為何還要持續以個人身分傳喚主編?
透過非正式管道在最後一刻發出通知,也不太可能符合標準程序。通常,正式傳喚會提前透過既定聯繫管道發出。
這給人一種對編輯部施加針對性壓力的印象。先是針對個人而非媒體提出申訴,接著形式上將案件移交編輯部,卻繼續以個人身分追究記者責任。
感覺有人利用執法機構向報導政府採購案件的媒體施壓。FBRK 創辦人打算對啟動行政程序提出上訴,堅持應對已在註冊媒體上發表的文章適用正確的法律條款。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