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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吉利斯正在准备有关即时通讯中通讯记录法律效力的修正案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馬吉利斯議員正在準備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修正,賦予買賣雙方之間的通訊(包括即時通訊軟件中的訊息、廣告材料及錄像記錄)法律效力。 

馬吉利斯議員穆拉特·阿別諾夫在Instagram頁面的直播中表示,計劃確立一種新的合同形式,以擴大消費者權益爭議中的證據基礎。

賣方的口頭承諾、通訊記錄、廣告及視頻將獲得法律 效力,並被視為合同關係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議員聲稱,若賣方在通訊中承諾提供三年保修、發送賬戶信息或確認交易條件,這些數據將具有與書面合同同等的效力。

阿別諾夫指出,許多賣方利用消費者的法律知識匱乏,而擬議的修正案旨在消除這種不平衡,為消費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據悉,這些修改規定可以因賣方違反合同義務而向其追討罰款。

議員表示,若商品價值一百萬堅戈,賣方須全額退款並額外支付罰款——例如10萬堅戈。目標是讓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在經濟上對企業無利可圖。

建議消費者先直接聯繫賣方。若賣方在10天內未回覆或未解決問題,則可訴諸法庭。阿別諾夫表示,法院必須受理此類申訴,並保護受騙消費者的權益。

目前尚不清楚將提出哪些具體標準來驗證通訊記錄及錄像的真實性。這方面需要更明確的規範,因為若缺乏透明的真實性確認程序,無論是賣方還是消費者,都存在濫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