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吉利斯議員一讀通過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索取、承諾或提議賄賂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
據「ZTB NEWS」報導,當局認為,這種做法可以在協商階段就預防腐敗行為。
「此外,加強了法人實體參與腐敗犯罪的責任。不再使用固定罰款,而是根據賄賂金額,處以賄賂金額30至60倍的制裁措施。」,消息中指出。
與此同時,馬吉利斯議員謝爾蓋·波諾馬廖夫對新規範表示擔憂,該規範可能會對普通公民的腐敗行為加重處罰。
「眾所周知,我們的公民經常面臨日常腐敗,在我們國家任何問題都可以用錢解決。在大學裡,教師為了給好成績而索要報酬。在診所裡,為了獲得優質治療。甚至在銀行業,為了獲得貸款,尤其是優惠貸款,也無法避免這種情況。」,波諾馬廖夫表示。
他指出,根據該法案,刑事責任可能不僅適用於公務員。
「承擔責任的不僅是收受者,也包括給予者。這樣一來,甚至給小費都可能被視為犯罪——你給了小費,卻因賄賂被定罪。會不會有矯枉過正的情況?在什麼情況下給予報酬是合法的,什麼情況下是非法的?」,這位馬吉利斯議員質疑道。
總檢察院立法協調司司長阿爾比娜·馬烏托娃回應稱,新法律的實際效果將在實踐中得到驗證。
「我們國家員工與雇主之間的關係由勞動法規管。每個私營部門組織都有自己的公司治理文件,也有行業法規。如果這些文件中規定了某種獎勵措施——即報酬和獎金,那麼這些就不會進入刑法領域。但是,如果在行業法規中,特別是在具有社會重要性的職能中,存在這種情況,那麼就會根據新條款構成犯罪。」,馬烏托娃回答。
她指出,這一切將有助於在社會中形成對一切腐敗現象零容忍的文化。
據Tengrinews.kz報導,與此同時,反腐敗局第一副主席烏蘭·薩爾庫洛夫介紹了在新法案框架下,如何區分賄賂與單純感謝的金額界線。
「我們說,甚至在咖啡館坐坐,給了小費。這也是感謝。這裡沒有任何問題。因為你沒有要求任何回報。但是,當存在因果關係時,你去看醫生,那個人確實生病了,確實需要某種康復治療或手術,醫生對他說:『抱歉,您在預約系統裡排在第25位,前面有人。』他對醫生說:『那麼,這個問題能不能解決……』這種情況下,當然就會出現問題。因此,提議、承諾、索取賄賂——社會上不應該有這種行為。」,烏蘭·薩爾庫洛夫回答。
據他所言,如果「存在因果關係」,任何超過2倍按月計算指數(7864堅戈)的金額都將被視為賄賂。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