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機構通報取締了130個非法平台,這些平台被用於清洗網路詐騙和毒品交易所得。
據該機構新聞處數據,在金融調查過程中沒收了1,670萬USDT(約79億堅戈)。
該機構解釋,運作模式如下:「毒品商店」經營者和網路詐騙分子將資金——以堅戈、美元或加密貨幣形式——轉入與非法兌換所相關的帳戶和錢包。
隨後,資金經過一系列交易,以隱瞞資產來源。參與者為此服務獲得報酬。
交易中常使用人頭帳戶(資金轉移者)的銀行卡和電子錢包。如此一來,非法兌換服務實質上扮演了專業洗錢者的角色,提供資金套現和跨境轉移服務。
「金融監管機構提醒公民,在選擇數位資產兌換服務時需負責任。建議僅使用持有許可證並正式註冊的服務商,其業務受現行法律法規監管。」消息中指出。
官方持牌加密貨幣交易所名單可查閱「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АФЦА)網站。
回顧去年一月,阿斯塔納有判刑的加密貨幣非法套現者。嫌疑人進行加密貨幣兌換現金的非法交易,從中獲取特別巨額收入,其業務週轉額達150億堅戈。
隨後在首都有判刑的兩名公民,被指控進行加密貨幣非法交易,犯罪金流超過70億堅戈。
今年一月,北哈薩克斯坦州有判刑的三名公民,在無許可證情況下收受和兌換加密貨幣,金流超過6.81億堅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