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马吉利斯同意参议院对流浪动物法案的修正案

Submitted by fbrk_news on
Мажилис согласился с поправками Сената в законопроект о бродячих животных

馬吉利斯同意了議會參議院對法律草案提出的修正案,該法律草案涉及對《哈薩克共和國關於負責任對待動物問題的部分立法行為進行修改和補充的法律草案》的修正。同時,先前通過的文件概念保持不變。

馬吉利斯支持了哪些修改

此前,議會參議院對該法律草案提出了一系列澄清性修正。這些修正涉及將流浪動物數量調控問題的權限移交給地方代表機構。

具體而言,修正明確了動物數量調控的程序和期限。同時,文件中還對「流浪動物」的概念進行了調整。

此外,文件中還增加了一項規定,即根據獸醫結論做出對動物實施安樂死的決定。

保留哪種動物管理模式

正如馬吉利斯所指出的,這些修正具有澄清性質,並未改變文件的概念。同時,保留對流浪狗進行不可回收抓捕的模式。

背景

這涉及對《關於負責任對待動物法》進行修正的法律草案。該文件規定了改變流浪動物數量調控方式,包括引入最短收容期限——無主動物為5天,有潛在主人的動物為60天,之後若未能被領養,則允許實施安樂死。

此前,議會參議院已將有關流浪動物的法律草案退回馬吉利斯進行修改。

參議員們建議放棄統一的期限,並將確定動物抓捕、收容及數量調控程序的權限移交給地方議會。同時,在討論過程中,對「流浪動物」概念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不再以是否有晶片作為主要標準,而是建議將是否有主人視為主要標準。

Источник
Мажилис Парламента Р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