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將關於監管流浪動物數量的法案退回馬吉利斯進行修訂。該文件規定將確定動物捕捉和安樂死程序與期限的權限移交給地方議會,而非在國家層面實行統一標準。
為何將法案退回修訂
參與討論的人員包括參議員、政府機構代表、動物保護人士及社會活動人士。經過討論,議員們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整。
參議院還表示,該文件在工作組的五次會議上進行了討論,期間收到了超過300份來自公民的意見。
參議員提出了哪些修正案
關鍵修改包括:
- 建議由各地區的地方議會自行決定監管流浪動物數量的程序和期限;
- 建議從第15條中刪除「安樂死」一詞;
- 建議將流浪動物的主要特徵認定為無主人,而非僅憑有無晶片。
參議員指出,在短期內對所有家養動物強制植入晶片可能會有困難,尤其是在鄉村地區。他們認為,新的表述有助於避免法律適用上的複雜性。
背景與意義
此涉及一項法律草案,其中包含對《負責任對待動物法》的修正。該文件旨在改變監管流浪動物數量的方法,包括引入最短收容期限——無主動物為5天,有潛在主人的動物為60天,之後若未能被領養,則允許實施安樂死。
此前,參議院未對該法律草案作出評估:該文件於2026年4月15日提交至議會上院,並處於研究階段。參議院議長馬烏連·阿申巴耶夫曾表示,參議員需要更多時間來詳細分析相關條款。
此外,副部長阿扎馬特·阿姆林和葉爾詹·比爾扎諾夫對徵收養狗稅的想法表達了質疑,指出這可能導致棄養動物數量增加以及行政管理上的困難。
Источник
Сенат Парламента РК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