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計劃的行動由 「哈薩克斯坦投資基金」(ИФК)、「哈薩克斯坦開發銀行」(БРК)、「РОП運營商」有限公司 及一系列國家機關發起,導致了輪胎回收加工廠 「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有限公司 的破產。
最初,在 2011 年,該工廠的註冊資本被評估為 1 堅戈。10 年後再次進行評估,其資產被估值為 8.107 億堅戈,然而投資基金在財務報表中將其貶值至 4.85 億堅戈。
多年來,該工廠對投資基金的債務金額及其企業價值被不合理地更改。《哈薩克斯坦調查與反腐敗基金會》編輯部調查了誰以及以何種方式促成了對 「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 的掠奪和破產。
我們此前報導過,被投資基金控制的破產企業的前所有者們曾向總統致信,請求幫助 收回投資資產。發信人堅稱他們能夠 恢復 生產活動,並請求為此設立 「特別反危機委員會」。
因投資基金的長期 專斷 和 非法私有化 而受害的企業之一,便是首都的廢舊汽車輪胎加工廠 「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有限公司。
2011 年,在「哈薩克斯坦開發銀行」的提議下,當時為 1.21 億堅戈 的「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註冊資本被更改為 1 堅戈,並強迫所有者將工廠抵押給銀行。隨後,開發銀行將該企業作為 問題資產 移交給了投資基金。
然而,該工廠遭遇了 財務困難,未能按時償還對「哈薩克斯坦投資基金」的債務。
據「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代表稱,擴大生產者責任運營商(「РОП運營商」有限公司)為輪胎加工(回收)舉行 公開招標,而非與加工廠簽訂 直接合同,這極大地增加了簽約難度。
款項被分成 兩部分:加工方僅能獲得競標價值的 10%,其餘金額用於支付 運輸服務費。「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指出,運營商連這應得的 10% 也 未予支付。
經過長期的法院訴訟,「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與投資基金達成了 和解協議,根據該協議,該企業承諾從 2017 年起至 2023 年,以每年分期付款的方式償還總額為 16 億堅戈 的債務:最初為 7000 萬堅戈,隨後增至 1.36 億堅戈。
由於「РОП運營商」拖欠該工廠 超過 1.2 億堅戈,「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有限公司 未能 按照和解協議償還對投資基金的債務。因此,交易擔保人 —— 「米爾斯集團」有限公司 的財產面臨風險。
「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的代表多次向各級機關、議員、媒體投訴,甚至致信 阿利亞·納扎爾巴耶娃,請求調查其控制下的 「РОП運營商」有限公司 的活動。但他們始終 未收到 前總統女兒的回覆,而有關當局在此期間一直 無作為。
在其致總檢察長的訴求中,「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有限公司 和 「米爾斯集團」有限公司 提出了 一系列論據,指控法院作出了 明顯不公的判決,他們認為這些判決導致了法人實體的動產和不動產被掠奪性侵佔。
其中一個例子是與 私人司法執行官 的互動。2018 年,首都專門跨區經濟法院的一名法官簽發了 未填寫 判決主文的執行令:一份針對「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另一份針對「米爾斯集團」。
隨後,憑藉這些「空白文件」,私人司法執行官 啟動 了強制執行程序,一場有趣的數學遊戲就此開始。
該司法執行官 擅自,未經法院判決,計算並要求提前償還「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的 全部債務(22.5 億堅戈),而該工廠當時僅需向投資基金償還 1.4 億堅戈。
此外,一段時間後,執行令中被人工添入了部分債務已償還的記錄,金額被不合理地定為 197 萬堅戈。為了清償剩餘債務,私人司法執行官自行對「米爾斯集團」的 抵押財產 進行了強制執行。
所有針對私人司法執行官行為的投訴均被法院 駁回。此後,強制執行程序被移交給 另一名司法執行官,而根據「哈薩克斯坦橡膠回收」和「米爾斯集團」的投訴,針對該執行官提起了 刑事訴訟,但後來又被 終止。
受害公司前管理層得出的結論是,所有涉及此事的「РОП運營商」有限公司、投資基金、首都法官、私人司法執行官以及無作為的執法機構的違法行為,表明存在一個 有組織的犯罪集團,其中每個參與者的角色都分工明確。
事件發生期間,「РОП運營商」以及負責監管輪胎回收運營商活動的能源部的領導人,後來均 涉嫌腐敗。而當時負責投資基金的 「巴伊傑列克」國家控股公司 的董事長則是 醜聞纏身的 前國民經濟部長 庫安德克·比希姆巴耶夫。
2018 年,前能源部副部長 加尼·薩迪別科夫 和 巴克特然·賈克薩利耶夫 以及一系列相關責任人涉嫌 特大金額貪污公款。嫌疑人還包括能源部廢物管理司司長 然·努爾別科夫。2021 年,所有嫌疑人均被 宣判無罪。
「РОП運營商」有限公司在該公司歸屬於前總統女兒 阿利亞·納扎爾巴耶娃 期間,因 數十億堅戈的貪污 而「聞名」。多年來,「РОП運營商」的負責人 盜竊 了巨額預算資金,為此他們在 2023 年被判處 7 年監禁。
所有這些事實都揭示了當時這些高官的真面目,並讓人聯想到,當時很可能 有意地 為加工企業製造條件,以便隨後 消滅 它們。
正如我們之前報導的那樣,眾所周知,2021 年,「哈薩克斯坦投資基金」被 非法 出售給個人。基於此以及上述事實,可以推斷,這些企業確實是被 蓄意 破產的,通過製造 人為問題。
如今,投資基金再次歸國家所有。或許,現在將 企業 歸還給前所有者才是明智之舉,以便 恢復 生產活動,避免它們最終毀滅。
《哈薩克斯坦調查與反腐敗基金會》編輯部已向政府和「巴伊傑列克」國家控股公司發出正式詢問,以查明當局是否正在考慮將投資資產歸還給前所有者。
未完待續…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