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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БРК 向總理請求公開關於賽加羚羊的數據資料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尊敬的奧爾扎斯·阿巴耶維奇!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漁業協會(ФБРК)就圍繞哈薩克斯坦大規模獵殺高鼻羚羊所出現的空前情況,向您致以此公開信。如今顯而易見的是,這場「族群數量調控」行動完全在秘密狀態下進行,社會大眾被當成只能默不作聲的旁觀者,必須無條件相信部會的說詞,而無從驗證其科學依據。

2025年7月,哈薩克斯坦開始大規模獵殺這種稀有的草原羚羊。儘管這項決定關乎每一位哈薩克斯坦公民,但政府部門的行動更傾向於隱瞞獵殺行動的真正原因。

高鼻羚羊不僅是一種動物,更是國家自然遺產的一部分,是哈薩克斯坦草原的象徵之一。作為紅皮書所列的物種,高鼻羚羊受到國際保護,哈薩克斯坦負有對國際社會保護牠們的義務。任何關於利用自然資源的決定都是以人民的名義、使用納稅人的資金做出的,因此我們有權知道這些決定的依據。這項權利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漁業協會已向生態與自然資源部提出請求,要求提供這項重大決策的科學依據。然而,我們因版權原因而遭拒絕提供。換句話說,該部會表明,由國家機構使用預算資金、按照國家任務完成的科學研究工作,竟然突然成為了商業智慧財產。

我們解釋說,著作權法明確允許為資訊目的使用這些材料。於是,生態部又表示:「由於該生物學依據是一份與『限閱』文件相關的文件,因此不予分發。」

什麼是「與限閱文件相關的文件」?按照這種邏輯,不僅文件本身可以保密,任何與之相關的資訊也可以保密。這種「相關性」的界線在哪裡?或者說,與文件相關的文件,再與文件相關,再與限閱文件相關,現在是否也應變得無法取得?

核心問題在於:這份生物學依據究竟是基於什麼理由被標記為「公務使用」?生態部僅表示該文件「是根據政府指示並帶有相應標記而制定的」,但對保密的原因卻沒有提供任何解釋。

然而,根據生態部所引用的規則,只有「因公務需要而限制傳播的資訊」才能被認定為受限制傳播的公務資訊。究竟什麼樣的公務需要,會要求對有關高鼻羚羊族群的科學數據進行保密?公開研究方法或統計數據又會如何損害國家利益?

如今的情況是,關於獵殺具有國家意義的動物的決定都是在秘密中做出的。這給人的印象是,保密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而是為了掩蓋科學基礎的薄弱。

在我們被拒絕取得資訊的情況下,我們無法知道真相。但哈薩克斯坦公民有權了解,決定國家遺產命運的依據是什麼。高鼻羚羊不僅是經濟利用的對象,更是生態系統、國家文化代碼以及國際義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漁業協會請求您指示解密這份生物學依據。如果這是一份高品質的科學工作,其公開將能加強信任並鞏固國家立場。如果證據基礎薄弱,那麼人民也應該知道這一點。

決策透明不是奢侈品,而是政府與社會之間建立信任的條件。尤其是當涉及生態環境和國家未來的時候。我們期待您的理解,並期望政府採取建設性措施以確保資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