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 | 來源:ФБРК)
日前,ФБРК編輯部報導了阿迪莎·庫澤姆巴耶娃家屬向總統陳情,稱無法取回被盜土地的案件。如今,本編輯部取得了法院文件,這些文件證實,刑事法院最初判定詐欺成立,並命令將土地歸還給所有人,但民事法院最終駁回其請求,認定新買主為善意買受人。
讓我們一起來釐清這起錯綜複雜的案件。
土地如何被盜走
阿迪莎·庫澤姆巴耶娃在阿拉木圖的葉爾緬賽小區擁有一塊面積超過1公頃、價值4.8億堅戈的土地。2023年1月,公證人卡爾詹·烏穆爾扎科夫在其本人未到場的情況下,偽造了一份以她名義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根據這份委託書,一名叫謝爾蓋·阿尤波夫的人於2023年1月26日將土地出售給了魯斯捷姆·奧沙托夫。
一個半月後,即2023年3月7日,魯斯捷姆·奧沙托夫將土地以4.76億堅戈的價格出售給商人帕維爾·赫萬和維亞切斯拉夫·田。買主支付了款項,在公證人處辦理了交易手續,並登記了所有權。
2024年11月26日,阿拉木圖博斯坦德克區第二區法院判定包括公證人烏穆爾扎科夫和買主奧沙托夫在內的四名被告詐欺罪成立。判決書中明確寫道,該土地是通過欺詐手段從庫澤姆巴耶娃手中奪走,應歸還予她。
民事法院的初步判決
2025年6月20日,博斯坦德克區法院支持了庫澤姆巴耶娃的訴訟請求,判決兩項交易無效。法院援引了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該判決已認定詐欺事實。2025年8月11日,上訴審法院維持了該判決。
然而,11天後的2025年8月22日,同一區法院根據赫萬代理人的請求,批准將判決的執行延期3個月。法院援引了關於因債務人財務狀況困難而延緩執行文件的規定作為依據,儘管赫萬的代理人僅請求延期至案件上訴到再審法院審理為止,並未提出其他理由。
上級法院的介入
2025年9月22日,民事案件再審法院院長向最高法院院長提交了關於暫緩執行判決的意見書。理由是赫萬提出申訴,稱法院判決違反了法律規範。
2025年10月7日,最高法院院長下令暫緩執行判決。在該裁定中,首次出現了這樣的表述:執行判決「可能會在未來因被告方勝訴而撤銷原判決時,對判決的逆轉執行造成重大困難」。這意味著最高級別法院的領導人在案件審理之前,就已預設翻案可能有利於被告方。
2025年11月5日,再審法院撤銷了一審和上訴審法院的判決,並將案件發回阿拉木圖市法院重審。
最終判決
2025年12月19日,阿拉木圖市法院司法委員會作出了一項不尋常的裁定。
法院認定2023年1月26日阿尤波夫與奧沙托夫之間的第一筆交易無效,同意該交易是犯罪意圖的一部分。但與此同時,法院拒絕認定2023年3月7日奧沙托夫與赫萬、田之間的第二筆交易無效。
這造成了法律上的悖論。如果第一筆交易無效,那麼奧沙托夫從來就不是該土地的合法所有者。因此,他無權出售本不屬於他的東西。但法院卻作出了不同的判決。
關鍵論據在於庫澤姆巴耶娃本人的「重大過失」。法院指出,她分別於2023年2月14日和21日(即兩次交易之間)查詢了不動產權利證明。這意味著她應該在企業家購買土地之前,就已知道自己的所有權喪失。
法院指出,庫澤姆巴耶娃直到2023年8月2日才向警方報案,儘管此前她已通過eGov入口網站查詢了30次證明,並從中看到了土地已轉出的資訊。審判團認為,如果這位退休人員能及時報警並成功查封土地,第二筆交易就不可能發生。
然而,根據庫澤姆巴耶娃方面的說法,刑事案卷中有一名證人(國有企業「國家信息技術公司」員工)的證詞。根據該證詞,庫澤姆巴耶娃查詢證明的日期分別是2022年11月3日、2023年3月13日和8月2日。這些日期與法院所引用的日期不同。
案件資料中還提到了另一個案例。2025年12月15日,就在庫澤姆巴耶娃案判決前四天,同一個阿拉木圖市法院審理了另一起類似案件。該案同樣涉及被盜土地上的兩次連續交易。法院判決兩項交易均無效,並將土地歸還給原所有權人。而且,該判決是在刑事案件送交法院之前(即甚至還沒有刑事判決時)作出的。
還有另一點值得注意。2025年8月22日,法院根據赫萬和田的請求,批准了延期執行判決。但在2026年1月9日,法院卻拒絕了庫澤姆巴耶娃的類似延期請求,儘管她的代理人引用了相同的論據。
此案實際上對在被害人報案前被盜財物已轉手他人時,能否恢復受侵害的所有權本身提出了質疑。儘管法律形式上允許向即使是善意取得人追回被盜財物,但在實踐中,這一機制已流於表面,缺乏真正的效力。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