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院對媒體散播的關於刑事案件調查中涉嫌使用酷刑的資訊發表了評論,這些案件依據《哈薩克共和國刑法》第274條(「傳播明知虛假資訊」)進行調查。
據該部門新聞處表示,有些人故意將《哈薩克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典》規定的合法調查和訴訟行為歸類為酷刑。
「諸如傳喚訊問、進行訊問本身、法院選擇居家軟禁作為預防措施等調查行為,都被故意說成是酷刑。這誤導了公眾。」消息中說道。
總檢察院指出,法律中對酷刑的定義有明確規定。
「酷刑是指官員故意使用武力或心理壓力。這完全符合我國批准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以及《伊斯坦布爾議定書》的規範。」部門方面表示。
檢察院報告稱,截至目前,調查機關對所述刑事案件的參與者並未記錄到任何非法行為或酷刑事實。
「上述人員散佈虛假資訊,目的是塑造對自己有利的公眾輿論、詆毀執法機關,並對確保刑事案件調查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客觀性設置障礙。」消息中說道。
為此,總檢察院警告,散佈明知虛假資訊以及以任何形式干預進行審前調查人員的活動,將承擔刑事責任。
回顧一下,針對媒體ORDA的主編古爾娜爾·巴日肯諾娃,已啟動了刑事案件。該媒體辦公室遭到搜查,而她本人根據法院決定被處以居家軟禁。
前一天,巴日肯諾娃的律師——穆拉特·阿達姆發表了聲明,將此事件描述為使用了酷刑。該律師的聲明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反響,並在社交網絡上引發討論。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