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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性鉴定如何成为继承遗产的关键?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去年十月,FBRK編輯部報導了一起備受爭議的父權認定與遺產案件,該案在阿特勞市法院和州法院得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決。

事實證明,這個故事包含的爭議點遠比最初看起來要多。

首先,我們簡要回顧一下案件的情況

父親去世後,他唯一的女兒繼承了財產。葬禮後不久,一名男子出現,聲稱自己是死者的非婚生兒子,並要求繼承部分遺產。在訴訟過程中,當局提取了疑似兄妹二人的生物樣本進行分子遺傳學鑑定。

確認了親屬關係的鑑定結果,在各級法院中得到了截然相反的解釋。由卡日加利耶娃·G.A. 主持的市法院,因缺乏死者的樣本駁回了該疑似兒子的訴訟請求。

然而,在2023年9月,州法院重新審議了這一判決,並根據前述的鑑定結果,確認申訴人為死者的兒子。死者的女兒試圖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她的申訴被駁回,最高法院認為州法院的結論是合理的。

據FBRK編輯部消息人士透露,在進行關鍵的分子遺傳學鑑定時,違反了兩項基本要求。首先,為了可靠地確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屬關係,需要雙方的遺傳材料。在該案中,缺少父親的樣本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2月,最高法院在一個類似案件中,認定沒有疑似父親生物材料的鑑定是不可靠的

其次,專家必須回答兩個強制性問題:是否存在父權關係以及疑似兄妹之間的親屬關係。案卷中只提供了其中一個問題的答案——兄妹之間的生物學關聯指標為99.9982%。然而,關於確認父權事實這一關鍵問題的直接答案卻缺失了。

考慮到在這類案件中鑑定準確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性,鑑定標準的不一致可能會削弱人們對司法系統的信任,並對所作判決的公正性提出質疑。

同時,鑑定結論的不夠精確和不夠完整,也為以不同方式解讀結果提供了可能性,從而為操縱打開了大門。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