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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东哈萨克斯坦州交通监察局的官员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東哈薩克斯坦州法院對該州交通運輸監察局局長努拉利耶夫·B.及其副手圖拉克巴耶夫·A.作出判決。

據反腐局新聞處消息,他們被認定犯有濫用職權罪和「透過超重運礦方式非法參與商業活動」。對國家造成的損失估計為6300萬堅戈。

最終,法院判處努拉利耶夫和圖拉克巴耶夫有罪,分別判處4年3年有期徒刑,並終身剝奪擔任公職的權利。判決已生效。

回顧此前,法院已將阿斯塔納交通運輸監察局代理局長庫代貝爾格諾夫·K.及其同夥順巴索娃·B.判處10年有期徒刑

他們被指控創建並領導有組織犯罪集團、偽造檢測卡以及將虛假資訊錄入資訊系統以偽造車輛技術檢驗記錄。該犯罪集團另有13名成員各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4人被判處2年限制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