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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哈萨克斯坦州交通监察局的官员被判刑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суд

东哈萨克斯坦地区法院对地区交通监察局局长努拉利耶夫·B.及其副手图拉克巴耶夫·A.作出判决。

据反腐败局新闻处消息,他们被认定犯有滥用职权罪以及“通过超载运输矿石非法参与经营活动”。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估计达6300万坚戈。

最终,法院认定努拉利耶夫和图拉克巴耶夫有罪,并分别判处其4年3年有期徒刑,且终身剥夺担任公职的权利。判决已生效。

此前,法院曾对阿斯塔纳交通监察局代理局长库达伊别尔格诺夫·K.及其同谋舒姆巴索娃·B.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他们被指控创建并领导有组织犯罪集团、伪造检测报告卡、在信息系统录入虚假技术检测信息。另有13名该犯罪集团成员各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四人被判处2年限制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