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布爾州法院受理了美國公司「New Balance」 的訴訟,向當地一名企業主索賠因非法使用商標的補償金。
據該地區法院新聞處稱,原告擁有該商標的專有權。
這家外國公司得知,被告未經同意在「Kaspi.kz」應用程式中的線上商店使用了該商標。
「原告向被告訂購了商品,這有收據、照片以及購買過程的影片為證,從而證實了被告銷售仿冒品的事實」,消息中指出。
審查案件材料後,法院採取措施促使雙方和解,隨後雙方簽訂了和解協議。
根據協議條款,被告承認索賠金額為10萬堅戈:其中補償金部分為7.3萬堅戈 ,取證費用為2.7萬堅戈。同時,該企業主被禁止使用原告的商標。
相應地,這家美國公司放棄了29.6萬堅戈 的賠償要求。法院終止了案件的審理,並將訴訟費返還給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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