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斯塔奈州,三名刑事警察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拘留。案件正根据加重情节条款进行调查,这将导致严重的刑事责任。
事件经过
据 「托博尔资讯」 报道,拘留消息已获科斯塔奈州警察局(ДП)证实。
据该部门消息,2026年3月17日,科斯塔奈州国家安全委员会(КНБ)反贪局工作人员与科斯塔奈州警察局内部安全局联合行动,拘留了鲁德内市刑事警察科的三名员工。
已采取措施
审前调查依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366条第3款(《收受贿赂》)进行。
经科斯塔奈市特别调查法院批准,对嫌疑人采取羁押候审的强制措施。
嫌疑人面临的法律后果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366条第3款规定,在加重情节下收受贿赂需承担责任,包括团伙作案或受贿金额巨大。
该条款的处罚包括处以受贿金额60至70倍的罚金,或判处7至12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及终身禁止担任特定职务。
Источник
«ТоболИнфо»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