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 | 來源:烏雷套州檢察署新聞處)
在烏雷套州,法院對一宗涉及無證及無礦業權合約非法開採錳礦石的案件作出判決。一名庫斯塔奈州居民在數年間組織非法開採礦產,並透過國內外市場將其銷售收益合法化。
非法開採手法如何運作
據烏雷套州檢察署通報,此案與經濟調查局聯合偵辦。經查明,一名50歲的庫斯塔奈州居民在2020年至2023年期間,在未取得礦業權許可證及合約的情況下,於「東卡拉扎爾」礦床組織開採錳礦石。
案情資料指出,開採出的礦石被運出並銷售,所得收益則透過套取現金及虛假交易方式進行洗錢。
開採規模與造成的損失
在非法活動期間,共運出超過1.6萬噸錳礦石。根據調查,國家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3億堅戈。
與此同時,該名罪犯透過加工並在哈薩克國內市場及境外銷售鐵錳礦石,獲利超過35億堅戈。
判決與沒收財產
烏雷套州法院判處該名男子5年4個月有期徒刑。此外,禁止其從事礦業相關活動,為期5年。
國庫沒收48億堅戈。法院同時裁定沒收3輛轎車及2輛重型貨車,根據案情資料,這些車輛是以犯罪所得資金購置。
該判決已生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