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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察因在阿拉木图一月事件期间实施酷刑而被判刑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阿拉木圖「一月事件」期間,一名警察因使用酷刑被判刑。

「阿拉木圖專門跨區刑事法院根據認罪協議,對在『一月事件』期間對被帶到警局的人員使用酷刑(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第146條)一案作出有罪判決」,市檢察院新聞處報導。

檢察官證明,2022年1月8日,在阿拉木林斯基區警察局,一名該局工作人員在審訊期間使用了酷刑。

「由於該警察的非法行為,受害者遭受了身體上的痛苦」,檢察院表示。

法院認定被告有罪,並判處其2年6個月限制自由,同時剝奪其特殊警銜及在公務機關工作的權利。
 
回顧一下,今年四月,總檢察院新聞處報導稱,就一月事件案件對前內政部長葉爾蘭·圖爾古姆巴耶夫進行了訊問。 

當時表示,監督機構掌握證據,證明在位於阿拉木圖州卡拉賽區科什馬姆別特村的特殊拘留所內,存在對被拘留公民使用酷刑的情況。

八月,在烏雷套州,判處了軍人及刑事執行系統委員會(КУИС)的工作人員,罪名是使用酷刑。該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副手各被判處6.6年監禁。另有五名該機構工作人員和四名軍人被判處4年至4.5年不等的監禁。

十月,在卡拉干達,判決了卡拉干達州及烏雷套州刑事執行系統司(ДУИС)的一名高級偵查員,因其對一名囚犯使用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