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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路灯项目的48亿坚戈去了哪里?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去年,东哈萨克斯坦州多個城市的路燈重建與發展項目執行期滿。然而,這項前景看好的計畫最終未能充分實現。那麼,如此失敗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2017年,當時由達尼亞爾·阿赫梅托夫領導的東哈薩克斯坦州,從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獲得了一筆用於路燈系統現代化的貸款。 

當時,在該項目框架內,撥出約48億堅戈用於安裝路燈,其中36億堅戈是歐洲銀行的貸款,而12億堅戈來自州預算。該計劃的運營方是東哈薩克斯坦州政府旗下的公私合作夥伴關係中心(PPP中心)。似乎從那時起,問題就開始出現了。 

據一些媒體報導,在獲得歐洲貸款後,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的超過1.6萬盞路燈從市政府所有權轉移至PPP中心所有權。順便一提,超過一半的撥款預算,即29億堅戈,分配給了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 

值得注意的是,當PPP中心接管了該市超過一半的路燈後,似乎因為缺乏許可文件,甚至無法進行基本的照明維護工作。

2022年,時任代理州長阿爾馬斯漢·斯馬特拉耶夫在談論該地區積極的社會經濟發展時,同時宣布了計劃在與EBRD的合作框架內安裝1300盞路燈。考慮到該項目本身的期限已在2023年到期,到2022年時,路燈的安裝理應接近尾聲。 

然而,要對此做出判斷極為困難,因為與EBRD的合同細節如同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大部分路燈轉移給PPP中心的原因一樣,都籠罩在迷霧之中。不過,斯馬特拉耶夫先生對此事選擇了緘默。 

順便一提,阿爾馬斯漢·斯馬特拉耶夫從2018年至2023年擔任東哈薩克斯坦州副州長,這意味著他有機會參與路燈現代化項目,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該項目的偽裝

如今,據州長葉爾梅克·科舍爾巴耶夫表示,東哈薩克斯坦州正動用預算資金償還貸款,其原因之一也包含項目初期進行的不合格工程。 

投入的資金未能回收。為期6年的現代化改造最終未能完成。然而,感覺總該有人對此感到滿意。畢竟,這個倡議本身是極好的,只是這個項目本身,似乎服務於某些人的利益,而顯然並非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