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時,網路上出現一段影片,顯示一艘名為Caspian Falcon的大船在「阿克扎伊克」自然保護區內的烏拉爾河上行駛。然而,根據法律,此類行為在這些區域是不被允許的。
據媒體報導,該船屬於北裏海運營公司(NCOC)的合作承包商——裏海離岸承包商公司。
對此,阿特勞州林業與野生動物領土監察局告知記者,該船歸屬於「Circle Maritime Invest」股份公司,由裏海離岸承包商公司管理,用於將NCOC的輪班工人運送至海上油田。此外,監察局指出,由於船隻在河上行駛,已導致魚類死亡事件。
「未對船隻行駛活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也未對擬議活動進行影響篩查。這違反了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環境法典》第65條和第69條的規定。此外,這艘船此前曾在美國阿拉斯加州的水域中使用,這違反了《環境法典》第278條第1款的規定,該條款禁止未經檢測就使用曾在其他水域運行的船隻,以避免動植物物種的意外引入。」領土監察局如此表示。
與此同時,專家發現船主在保護區內超過了允許的噪音水平。最終,監察局致函阿特勞州生態局,要求採取相應措施。
生態局進行了檢查,並發出指令要求整改違規行為,同時製作了行政違法記錄。然而,Circle Maritime Invest公司不接受這些指控,並提起了訴訟,要求撤銷該指令,且事實證明其訴求是有依據的。
「在檢查過程中,生態局被指出,Circle Maritime Invest公司並非該船的實際運營方,因為該船已被光船租賃給裏海離岸承包商公司,而該公司又將船轉租給NCOC。原告並非船隻運營方,所有義務已轉移給承租人,因此生態局錯誤地確定了船隻運營商。原告也認為要求進行環境檢測是違法的。」阿特勞州專門跨區行政法院的判決書中如此寫道。
此外,法院認為,州生態局的專家在檢查過程中侵犯了船主的權利。
「根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企業家法典》,若對受檢主體進行的預防性檢查在組織和實施要求上存在嚴重違規,則該檢查被視為無效。缺乏預防性檢查的依據屬於違反《企業家法典》要求的嚴重違規行為。」法院方面表示。
最終,法院支持了Circle Maritime Invest的訴訟請求。同時,法院向阿特勞州生態局局長發出了特別裁定,要求其關注該局檢查員在檢查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並要求採取措施「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回顧此前,「地球」生態與法律倡議中心執行主任加林娜·切爾諾娃曾通報在裏海的卡沙甘油田附近發生石油洩漏。據她稱,洩漏面積約為7平方公里,油污帶正往裏海北部漂移。據了解,該油田屬於North Caspian Operating Company N.V.。但隨後,該公司否認了石油洩漏的消息,並指出未發現任何洩漏或滲漏情況。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