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卡沙甘油田的運營商「北里海運營公司」(NCOC)在針對該油田的環境檢查結果訴訟中敗訴。法院上訴委員會作出裁決支持當局,未給「NCOC」財團留下任何上訴機會。
最初,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生態部對卡沙甘油田運營商提起環境保護違規訴訟。生態部門發現「NCOC」儲存了超標數量的硫磺。該公司生產設施內堆放硫磺達175萬噸,而許可量僅為73萬噸。
檢查中還發現未執行環保措施、未經生態許可排放廢水、未遵守國家生態鑑定結論中的要求等違規行為。環境罰款總額為2.3兆堅戈(約5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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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北里海運營公司」(NCOC)負責實施北里海項目,開發哈薩克斯坦海洋油氣田卡沙甘、凱蘭和阿克托特。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與國際財團於1997年11月簽署了北里海產品分成協議。
卡沙甘油田 – 位於哈薩克斯坦里海海域北部的淺海油氣田。它是世界上最大且最複雜的海上油田之一,佔地面積約75公里乘45公里。該油田的地質石油儲量估計為45億噸。
對檢查結果的不滿迫使「NCOC」向阿斯塔納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撤銷了10項環境違規中的3項。然而,雙方對訴訟的局部勝訴均不滿意。「NCOC」表示,該公司始終依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法律開展業務。
生態部隨後對判決提出上訴。法院上訴委員會確認罰款合法,駁回了「NCOC」財團的論點。但媒體不排除「NCOC」現將轉向國際仲裁法院的可能性。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