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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OC 因生态违规被责令支付 36 亿坚戈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阿特勞州檢察院發現,裡海北部項目運營商「北裡海運營公司」(NCOC)在未取得環保許可的情況下,超標燃燒原油。

據該部門新聞處消息,該礦產使用者已被依據哈薩克共和國行政違法法典第356條「違反地下資源利用操作規則」)追究行政責任。最終,國家預算已全額追繳36億堅戈的環境損害賠償金。

回顧一下,今年一月,阿斯塔納法院已就NCOC在卡沙甘油田的環境違規行為作出裁決,責令其支付超過35億堅戈

今年四月曾有報導指出,哈薩克斯坦生態與自然資源部在2022至2024年間,對「田吉茲雪佛龍石油公司」、NCOC、「裡海石油公司」「曼格斯套石油天然氣公司」等石油企業處以總額超過611億堅戈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