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拉木圖,已開始拆除位於克孜吉別克街山區的一處違法建築。業主在沒有許可文件、設計及技術監督的情況下,建造了面積約544平方公尺的建物。
「管理處根據突擊檢查結果,依哈薩克共和國行政違法法典第316條第1款、第321條、第322條第1款、第463條第1款,對業主採取了措施,並發出整改違規行為的命令」,阿拉木圖都市建設監督管理局新聞處表示。
然而,業主未執行命令要求,因此再次被追究行政責任。
據指出,去年梅傑烏區法院判決管理處提出的拆除建物訴訟成立,隨後業主提起上訴,經過上訴審理。之後阿拉木圖市法院維持了初審判決。
據報導,拆除工作在法院執行官在場的情況下開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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