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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哈薩克斯坦州生態局副局長因收受3萬美元賄賂被判刑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在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對東哈薩克斯坦州生態局副局長勞安·圖拉羅夫宣判了刑罰。

據反腐署新聞處消息,他被認定犯有收受當地企業家賄賂罪。這筆金額為3萬美元的賄賂,是為了換取不對未經生態許可建造金礦加工廠的行為追究行政責任。

法院判處圖拉羅夫7年有期徒刑,並終身禁止在國家機關和準國家部門任職。

回顧一下,2024年7月,反腐署工作人員在東哈薩克斯坦州生態局代理局長馬邁·布塔巴耶夫收受1000萬堅戈賄賂時將其逮捕

去年12月,在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東哈薩克斯坦州生態局局長丹尼亞爾·阿利耶夫因腐敗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