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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什姆巴耶夫被判处24年监禁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專業跨區刑事法院對涉及庫安迪克·比希姆巴耶夫巴赫占·拜扎諾夫的刑事案件作出判決。 

法院認定庫安迪克·比希姆巴耶夫違反哈薩克共和國刑法第110條「虐待罪」第99條「殺人罪」,判處其24年有期徒刑。他將在最高安全級別的監獄服刑。 

其兄長巴赫占·拜扎諾夫被判處4年中度安全級別監禁。陪審團認定庫安迪克·比希姆巴耶夫殘忍殺害並虐待薩爾塔納特·努肯諾娃,而拜扎諾夫則犯有窩藏罪。 

此外,法官艾占·庫爾巴耶娃宣布將向庫安迪克·比希姆巴耶夫及其兄長追討的賠償金額。

「從比希姆巴耶夫處追繳司法鑑定費用2,306,382堅戈歸入國庫,從拜扎諾夫處追繳3,324堅戈。從比希姆巴耶夫處強制徵收30倍按月計算指數(103,500堅戈)作為受害者賠償基金,從拜扎諾夫處徵收20倍按月計算指數(69,000堅戈)」,法官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