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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哈州青年中心的一名会计因侵占1700万坚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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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哈薩克斯坦州,一名馬格然·朱馬巴耶夫區青年資源中心的會計師被判刑。她被認定犯有挪用公款罪。

據該州檢察院數據,從2020年1月至2025年2月,該機構的會計師非法將工資及其他款項共計1700萬堅戈轉入個人帳戶。

今年3月,檢察院根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典第189條第4款第2項(《侵佔或挪用委託他人財產》)登記了審前調查。

9月,地區法院裁定該會計師有罪,判處7年剝奪自由,並禁止在7年內擔任與物質責任及會計核算相關的職務。判決已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典第74條,由於被判刑人有一名年幼子女,刑罰執行被延期至2028年9月27日,即孩子年滿14歲為止。對國家造成的損失已部分賠償。

此前回顧,在西哈薩克斯坦州捷列克特區,兩名國立「集中圖書館系統」機構的女性工作人員因盜竊4600萬堅戈的員工工資款項而被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