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斯塔納,對「阿斯塔納銀行」股份公司的員工及高層管理人員奧爾扎斯·托赫塔羅夫作出了判決。此事由反腐敗局官方代表丹尼亞爾·比蓋達羅夫報告。
根據Informburo.kz的資料,他們被判在破產前時期以提供代理服務為名進行盜竊,以及非法轉讓阿拉木圖的商業中心。
最終,法院認定托赫塔羅夫有罪,並在缺席審判下判處其10年監禁,沒收其住宅、行政、生產設施、建築物、地塊、有價證券及加密貨幣等財產,總額超過140億堅戈。
同時,他的下屬——幾名前分行負責人——也被認定有罪。
「考慮到他們配合刑事調查機關及法院,承認罪行並協助揭露違法行為,法院對他們判處了非監禁的刑罰」,比蓋達羅夫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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