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 | 來源:阿斯塔納市檢察院新聞處)
阿斯塔納檢察院對刑事執行系統機構中囚犯勞動組織的合法性進行了檢查。
發現哪些違規行為
查明了未及時支付工資、個人勞動合同擬定不當的事實。此外,還發現囚犯工作超出勞動法規定的標準——每日超過12小時的情況。
如何整改
根據監察文書,依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勞動法第108條(「加班工作報酬」),已向13名囚犯支付了加班費。
誰受到處罰
因違反勞動報酬要求的負責官員,依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行政違法法典第87條(「違反勞動報酬要求」)被追究行政責任。處罰的種類和幅度未予說明。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