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Fri, 09/05/2025 - 14:53 检察院西哈萨克斯坦州瑟雷姆区发现前住房和公用事业(ЖКХ)、客运及公路部门负责人存在道路建设违规行为。据该部门新闻处数据,前负责人滥用职权,实施违法行为,给国家造成损失超过5600万坚戈。区法院认定其有罪,并判处3年6个月限制自由。判决已生效。此案表明,住房公用事业领域滥用职权问题依然严峻。此前,北哈萨克斯坦州曾公布对泰恩沙区住房公用事业部门负责人的判决,其因贪污1590万坚戈预算资金被定罪。据悉,该负责人与商人虚假签订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合同,购买模块化管道设备,用于保障泰恩沙市重要社会设施的供暖。 Log in to pos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