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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还是国家机密:为何对赛加羚羊的命运保密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當一個部門搬出著作權,另一個部門則祭出國家機密,顯而易見:事情不太對勁。科學與高等教育部科學委員會對本編輯部關於捕殺高鼻羚羊生物學依據的詢問所作的回覆,不僅未能釐清情況,反而為這齣官僚肥皂劇增添了新的耐人尋味的細節。

回顧一下,先前生態部針對提供生物學依據的類似請求,回應稱,因動物學研究所的著作權而無法提供該文件。如今,教育部卻給出了截然不同的理由——該文件帶有「公務用」的標記,包含限閱資訊。挺有趣的,是吧?兩個國家機關甚至無法就他們究竟基於何種具體理由向社會隱瞞這項國家決策的科學依據達成一致。

教育部表示,這份生物學依據「構成了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2025年5月27日第379號決議的基礎,該決議同樣帶有『公務用』的標記」

請仔細想想。一項關乎數百萬動物命運、引發廣泛社會反響的政府決策,竟然是一份機密文件

難道計算高鼻羚羊數量的方法也構成了國家機密? 或者問題在於,公佈該決議的全文可能會引發一些令人難堪的問題?

該部門試圖以正面角度展現情況的努力,甚至比生態部的文字遊戲更顯蒼白無力。

「主要條款、結論和依據已透過生態與自然資源部及動物學研究所代表的官方發言向廣大公眾傳達」,該部門表示。

這又是典型的偷換概念。社會大眾未能獲得可供專家評估的科學文件,反而被要求滿足於官員們的轉述。試想一下,如果學位論文不是基於書面作品,而是根據申請人口述自己的研究來答辯,會是什麼情景。

接著,該部門還提到,「關於高鼻羚羊生物學、生態學、流行病學意義的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可以在科學出版物中找到」

該部會實際上是在建議記者和專家自行從各種來源中零碎地收集信息,而非提供針對特定決策的具體依據

這無異於說:「想知道我們為什麼決定拆除這棟房子?去讀讀建築學教材吧,裡面都寫了。」

根據該部門的回覆,動物學研究所準備提供「不包含限閱資訊的解釋或綜合資訊查閱」

又是同樣的套路——用某種經過刪減的轉述來代替完整的文件。但是,如果資訊如此機密以至於不能公開,那它又是基於何種理由被用來做出影響整個社會利益的決策的呢?

與此同時,從教育部的回覆中可以清楚看到,這份生物學依據是在計劃目標資助框架內制定的——也就是說,用的是國家預算,納稅人的錢。換言之,公民資助了科學研究,其研究成果被用來做出直接影響他們的決策,但他們卻無論如何都無法查閱這些成果。

給人的感覺是,國家管理系統圍繞高鼻羚羊問題築起了一道真正的保密之牆。科學依據被列為機密,政府決議被列為機密,而社會大眾只能滿足於官員演講中的泛泛之辭。如果涉及的是軍事研發或外交談判,這種程度的不透明或許可以理解,但我們討論的是一項生態決策的科學依據

話說回來,如果這份生物學依據在科學上確實無可挑剔,並令人信服地證明了捕殺高鼻羚羊的必要性,那為何要隱藏它呢?

最終我們得到了什麼?不僅僅是不願意提供一份具體文件,而是對資訊公開原則以及權力向社會負責的根本性不理解。當動用國家資金進行、並作為國家決策基礎的科學研究,變成了部門間捉迷藏的遊戲時,這說明國家管理系統存在嚴重問題。

今天唯一可以完全肯定的是,在迴避直面問題的藝術方面,哈薩克斯坦的官僚體系確實達到了非凡的高度。但是,當官員們撒謊如此拙劣,甚至無法相互協調謊言的版本時,把整個物種的命運託付給他們,難道明智嗎?感覺這將是一種罪惡的愚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