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厥斯坦州阿雷斯區法院,對三名前交通警察局阿雷斯-1火車站刑事警察部門的員工宣判了判決。被告席上的是警隊少校業務員努爾波爾·拜古蒂耶夫和圖拉爾·拉希莫夫,以及上尉阿斯哈爾·圖拉別科夫。
根據Ratel.kz報導,2024年5月,這些被告為了提高破案率指標而策劃了一場假犯罪。他們向一名經濟狀況困難的女性熟人提議,在一場涉及虛假手機盜竊的「演出」中扮演受害者。這次策劃中還有第二名女性參與,扮演「小偷」的角色。
根據警員的劇本,兩名女性參與者在阿雷斯站上火車,以便上演盜竊情節。隨後,「小偷」帶著據稱被盜的手機在紹爾德爾站下車,而「受害者」則呼叫了交通警察並撰寫了報案陳述。
逮捕嫌疑人及歸還手機的過程伴隨著虛假的認罪與雙方和解,這使得案件得以結案。通過這種方式,警員們正式報告了案件的破獲。
2025年3月,這些警員被捕。在庭審過程中,被告認罪、表示悔過,並與檢察官達成了程序性協議。法院判處每人兩年限制自由,剝奪警銜和在公職部門工作的權利,並責令每人向受害者賠償基金支付55,380堅戈。
提醒一下,此前在烏斯季卡緬諾戈爾斯克,已有三名警員因向一名公眾人物勒索300萬堅戈而被判刑。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