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塔拉茲,針對一名患者在私人診療室接受注射後死亡案件的判決已出爐。被告席上坐著診療室的所有者及一名護士。
據江布爾州法院新聞處消息,2016年,被告在塔拉茲開設了一間診療室,提供靜脈注射和肌肉注射服務。
據了解,該名男子無權從事醫療活動,因為他未持有相關許可文件。
今年二月,該診療室的護士接診一名患者,並為其肌肉注射了藥物「頭孢曲松」。根據專家結論,患者出現過敏性休克。他被送往市立綜合醫院,隨後死亡。
最終,法院判處診療室所有者限制人身自由兩年六個月,並剝奪其在注射治療領域的從業資格三年。此外,法院判令其向受害方支付500萬堅戈的精神損害賠償及120萬堅戈的物質損失賠償。
法院判處該護士限制人身自由一年,並剝奪其在注射治療領域的從業資格三年。她還被要求向受害方支付500萬堅戈的精神損害賠償及58.8萬堅戈的物質損失賠償。
此前曾有報導稱,消息指出,江布爾州正在就一名39歲塔拉茲居民住院後死亡的事件展開調查。社交網絡上流傳著關於醫生拒絕未付費患者就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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