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布爾州專業跨區經濟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原告為人工智能與創新發展委員會,起訴當地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吊銷其許可證並追繳許可證費用。
據該州法院新聞處稱,2023年,該公司獲得了為期3年的數字挖礦活動許可證。然而,該合夥企業的管理層未支付2,000 MРП(780萬堅戈)的許可證發放費用。
由於違反了許可證要求,包括被告缺乏必要的系統設備,該許可證已於去年九月被暫停。
「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違規行為未得到糾正,這構成了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據。」消息中指出。
被告不承認訴訟,解釋稱其挖礦需要購入大量電力。為此,據稱他曾向「K.」股份公司申請簽訂電力市場交易參與合同,但未獲得對方同意。
「根據《許可與通知法》第45條,若被許可人未提交消除導致許可證暫停的違規行為的申請,許可機關應在暫停期屆滿後的10個工作日內啟動吊銷(撤回)許可證的程序。」消息中指出。
法院查明,被告與該股份公司之間確實簽訂了電力市場交易參與合同,但隨後被告因許可證被暫停而從名單中被排除。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間,該有限責任公司並未消除違規行為。
最終,法院滿足了委員會的訴訟請求,吊銷了該公司的數字挖礦許可證。同時,從該有限責任公司向國家財政追繳了2,000 MРП的許可證費用以及23.7萬堅戈的訴訟費。
回顧一下,今年九月,金融監控局調查了一起在阿斯塔納境內未經相應許可非法開採數字資產的刑事案件。
嫌疑人以發動機處理中心為幌子,在阿斯塔納組織了一個挖礦農場的運營,其消耗的能源相當於一個住宅區一個月的用量。兩年間,開採的數字資產價值超過了1.43億堅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