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爾肯區法院在江布爾州對有限責任公司的七名員工宣判了判決。他們被指控集體詐騙和偽造文件。
根據該州法院新聞處的數據,該公司的兩名負責人利用職務之便,盜用了以補貼形式發放的預算資金,這些資金本用於提高作物種植領域的產量和產品品質。
根據方案,有限責任公司與當地農戶購買了不同品種的蘋果樹苗。在簽訂買賣合同時,註明了具體的樹苗數量。
與此同時,有限責任公司的五名員工按照管理層指示,調換了合同的首頁,誇大了樹苗數量,以獲取巨額補貼。造成國家損失金額超過3.73億堅戈。
公司負責人部分認罪。他們不同意物質損失的金額,認為金額過高,並請求判處非剝奪自由的刑罰。有限責任公司的員工則完全認罪,並同意檢察官的論點。
最終,法院認定該企業負責人有罪,並判處其中一人7年剝奪自由,終身禁止在國家機關及準國家部門實體擔任職務。
另一人被判處6年剝奪自由,並在10年內禁止在金融市場及金融機構、國家機關及準國家部門實體擔任監管與監督職務。該公司的員工則被判處3至5年限制自由。
回顧一下,此前江布爾州薩雷蘇區檢察院發現了涉及農戶供水補貼的盜用案件,金額為3810萬堅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