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在江布尔州的交通检查站发现超重货车超载85吨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運輸公司 「M-石油服務有限公司」 因總計超重 85 噸 被罰款 2680 萬堅戈。此前,江布爾州交通監察局的工作人員懷疑該承運人試圖 規避 法律,以達到 降低超限超重費用 的目的。

事情的起因是,11月13日媒體上出現了一則來自「M-石油服務有限公司」代表的 投訴,聲稱 11月6日 在江布爾州,交通監察局的工作人員 無理由地 扣留了公司的重型卡車,並收走了司機所有的貨物運輸文件,導致運輸車輛被延誤多日。

與此同時,交通部 還原了檢查站的事件經過,並認為監察局工作人員完全有理由對承運人的誠信產生懷疑。 

根據官方說明,11月6日,「M-石油服務有限公司」的六輛車 自行 停在距離江布爾州交通監察局檢查站150米處。它們正從中國向烏茲別克斯坦運輸 風力發電機組件

根據法律,當超過允許參數時,承運人必須獲得特別許可,並根據運輸重量和路線支付通行費。

11月7日,司機 自行 向監察局工作人員出示了邊境口岸的 稱重記錄副本,希望無需經過稱重程序就能繼續行駛。然而,交通監察局對所提供文件的 真實性產生了懷疑

11月8日,承運人提供了 另一份 具有不同重量尺寸參數的記錄副本。然而,所有提交的記錄 均不符合 法律法規的要求,也不是嚴格的報表格式。這引起了交通監察員的強烈懷疑。

同一天,江布爾州交通檢察官向監察局發出裁決,要求 取消限制措施 並 確保上述車輛 無需稱重 通行。 

然而,違背交通檢察官的決定,江布爾州交通監察局於11月13日通過 總檢察院 和 主要交通檢察院 對檢察院的裁決提出了 上訴

監察局解釋其決定時稱,之前「M-石油服務有限公司」因 沿同一路線運輸相同貨物 已獲得特別許可,並支付了 1500 萬堅戈 的費用。而這次在類似運輸條件下,特別許可證的費用總計僅為 790 萬堅戈

最終,交通部交通監察局的工作人員對「M-石油服務有限公司」的重型卡車進行了稱重程序。結果發現車輛總計超重 85 噸。因此,該公司被追繳超過 2680 萬堅戈 給國家預算 (其中超過 2500 萬 堅戈是超重費用)

據報導,稱重過程是在承運公司總經理、主要交通檢察院代表、測量師以及「國家鑑定認證中心」股份公司專家的參與下進行的。

根據交通監察結果,針對「M-石油服務有限公司」共製作了 22 份 行政違法記錄,其中包括在特別許可證中偽造重量參數數據以及妨礙官員履行職責。

據悉,僅今年一年,哈薩克斯坦就發現了 185 起 超過特別許可證規定重量參數的重型車輛通行事件。已追繳超過 1.51 億堅戈 的附加費和罰款。

與此同時,交通部表示打算加強對大型車輛遵守重量標準的交通監管,並呼籲道路承運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