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9日 | 來源:哈薩克共和國競爭保護與發展署新聞處)
哈薩克共和國競爭保護與發展署(АЗРК РК)下屬部門已完成對「塞梅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的調查,調查發現該公司在航空燃油定價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制定壟斷性高價。法院認定該公司有罪,並處以行政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
衝突如何發展
在調查過程中,該部門發現機場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在零售環節維持航空燃油的高價。此行為違反了《哈薩克企業法》第174條第1項(「濫用支配或壟斷地位」)的規定。
案件由塞梅市專門行政違法跨區法院審理。法院認定該公司有罪,判處行政罰款880萬堅戈,並沒收壟斷收益850萬堅戈。
該企業的上訴由阿拜州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維持原判。目前,法院判決已生效。
監管機構的反應與措施
除罰款外,該部門還發出指令,要求停止制定壟斷性高價。「塞梅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已完全執行指令,將航空燃油零售價格調整至合理水平。
會有什麼改變
過去:
- 航空燃油壟斷性高價;
- 獲取壟斷收益。
現在:
- 價格已調整至合理水平;
- 沒收壟斷收益850萬堅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