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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因在科斯塔奈受贿被处以900万坚戈罚款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在庫斯塔奈,一名執法人員被判刑。法院認定其受賄罪名成立。
 
據第二城市法院新聞處消息,2024年10月,該警察獲悉機車乘務組員工盜竊機車柴油燃料。隨後,他向機務段副段長索要30萬堅戈,以換取隱瞞罪行。

「B.同意行賄,但意識到A的要求非法後,向國家安全委員會部門提交了聲明」,通報中寫道。

12月,該嫌疑人在收受賄賂時被逮捕。他完全認罪,並對自身行為表示悔過。
 
法院認定該警察有罪,並判處其900萬堅戈罰款,同時終身剝奪擔任公職的權利。該罪犯還被剝奪了警察中尉警銜。

回顧此前,據報道,2024年1月至7月期間,有95名警察因腐敗案件被定罪。在80%的案件中,對警察的判決是依據「受賄罪」和「詐騙罪」作出的。

2024年8月,在阿拜州,因腐敗問題,被判刑的包括一名移民管理局(УМС)的前負責人和一名督察,以及奧埃佐夫區警察局的一名前督察。

根據調查,該局局長透過中間人——移民管理局的一名督察,收受了一名警察的賄賂,以協助其調職。賄賂金額為1000美元

10月,突厥斯坦州馬克塔阿爾區警察局民用及公務槍支流通監管組督察努爾蘇丹·阿爾達別爾格諾夫因多次收受賄賂被判刑

同期,據報道,扎尼別克區內務部副局長梅傑特·比薩科夫涉嫌詐騙。消息稱,他向一名農場主索要40萬堅戈,並承諾提供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