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 | 來源:傑特蘇州檢察廳新聞處)
**阿拉科爾區**法院認定**傑特蘇州**的**副區長**在**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濫用職權,罪名成立。根據起訴資料,被告簽署了未完成工程的驗收單,導致超過**1.89億堅戈**的預算資金被撥付。該官員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的事實
根據案件材料,在**阿拉科爾區阿爾卡爾雷村**的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副區長濫用職權,**簽署了實際上未完成工程的驗收單**。
正如判決書所述,此舉導致超過**1.89億堅戈**的預算資金被非法撥付。
適用的法律條文
公訴方證實該官員違反了**哈薩克共和國刑法第361條第4款**(《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的其他細節未在材料中說明。
判決結果
**阿拉科爾區法院**判決如下:
- 判處**5年有期徒刑**,**不**沒收財產;
- **終身禁止**在國家公職、國家機構及準國營部門任職。
該判決**尚未生效**,可提出上訴。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