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 | 來源:北哈薩克斯坦州檢察署新聞處)
在北哈薩克斯坦州檢察署的努力下,國家的物質利益得以恢復,成功向一名未妥善履行學校大修政府採購合約義務的承包商追討了1,120萬堅戈的保險賠償金。
政府採購中的違規行為
在對政府採購領域法律遵守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採購方——沙爾阿肯縣教育局——未採取措施追討承包商在實施普通學校大修合約時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追討依據
該承包商提供了自願民事責任保險合約作為履約保證。2023至2024年間的司法裁決已確認承包商未妥善履行合約義務的事實。
檢察署的行動
儘管已有法院判決,採購方長期未申請追討保險金額,這違反了《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43條。根據檢察監督令,經由司法程序,保險賠償金已全額追回。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