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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因在北哈州儿童中毒死亡案被判2年监禁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在 北哈薩克斯坦州,法院對來自 克孜勒扎爾區 納傑日卡村 的一名護士作出判決,去年六月該地發生中毒事件,導致 兩名 3 歲和 6 歲的兒童死亡

據該地區法院新聞處稱,針對該醫護人員的刑事案件是根據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第 317 條第 4 款「不當履行專業職責,因疏忽導致兩人死亡」)審理的。

調查確定,去年六月,一名母親因家庭成員食物中毒向鄉村醫療站的護士求助。

「被告身為護士,不當履行了專業職責,未提供必要的基本醫療照護」,消息中稱。

據指出,該護士未採取措施將病患送醫住院,未向主管機關及區醫院管理層報告大規模中毒事件。因此,3 歲和 6 歲的兒童因急性亞硝酸鹽中毒而 死亡

檢察官及死者兒童的母親要求認定該名女子有罪,並判處其 5 年有期徒刑。被告及其辯護人否認有罪,並請求無罪釋放。

最終,法院認定該醫護人員有罪,判處其 2 年 有期徒刑,並禁止從事醫療活動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