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斯塔納,對「哈薩克國家原子能工業公司」(АО «НАК «Казатомпром»)首席商務總監濫用職權一案作出判決(根據哈薩克共和國刑法第361條第4款第3項)。
據阿斯塔納法院新聞處消息,2021年,被告在其簽訂合約的兩個月期限屆滿後,以低於市場的價格簽訂了三份鈾銷售短期合約。這些行為給國家造成了165億堅戈的損失。
隨後,該商務總監又簽訂了十份以低價銷售鈾的合約,給國家造成了36億堅戈的損失。據指出,根據上述合約,他獲得了總計約900萬堅戈的獎金作為報酬。
受害方代表請求滿足金額超過200億堅戈的民事索賠。而被告則不認罪,並請求宣告其無罪。
最終,法院認定「哈薩克國家原子能工業公司」商務總監有罪,判處其4年6個月監禁,沒收財產,並終身禁止在國家機關及準國家部門任職。
此外,法院裁定提請總統剝奪被告的國家勳章——「Ерен еңбегі үшін」勳章。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