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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斯坦法院對從土耳其引渡的公民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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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 | 來源:阿斯塔納市檢察院新聞處)

一名哈薩克斯坦公民在國外藏匿後被遣返回國,並因多項刑事罪名被判刑。 

被告被控何事

根據案件材料,該男子以欺詐手段誘使受害者交付3000萬堅戈作為賄賂,以換取免除刑事責任。此外,他還被指控偽造官方文件。

從土耳其引渡

為追究責任,嫌疑人從土耳其共和國被引渡。有關通緝時限、逮捕程序以及確保遣返的具體機關資訊未予披露。

在被送回哈薩克斯坦後,案件由陪審團參與審理的法院審理。

法院判決

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包括:

  • 教唆行賄;
  • 詐騙;
  • 偽造文件。

他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