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最高司法委員會表示,國內已有40名法官受到紀律處分,其中大多數為地區層級的專業人員。
據24.kz援引該部門報導,主要原因包括審理案件時出現錯誤、未遵守職業道德以及未妥善履行職責。
據悉,過去一年最高司法委員會共收到約2000件申訴,涉及對法官判決或司法裁決的不滿。
「法官可能因以下原因受到紀律處分:第一,在審理司法案件和材料時嚴重違反法律;第二,做出違反法官道德的行為。法院院長及審判委員會主席則可能因未妥善履行憲法關於司法體系與法官地位的法律所明確規定的職責而受處分。」哈薩克最高司法委員會下屬司法評審委員會主席努爾詹·卡伊普詹說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