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 | 來源:江布爾州法院新聞處)
一名由地方預算資金資助的畢業生,在拒絕履行強制服務義務後,須歸還170萬堅戈。江布爾州塔拉斯區法院作出了此項判決。
義務是如何產生的
據法院資料,2018年,阿斯塔納市教育局、大學與一名公民簽訂了三方協議,提供由地方預算資金支付的教育服務。
根據協議條款,該學生在完成學業後,須依照地方執行機關的指派,工作至少3年。若未履行此義務,則須賠償教育費用。
求學與拒絕服務
被告於2021年至2025年期間就讀「地理學」專業,並獲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然而,畢業後,其未履行依權責機關指派就業的義務。案件材料中未說明拒絕服務的原因。
要求歸還多少資金
根據教育機構的資料,其教育經費撥款為460萬堅戈,其中:
- 170萬堅戈——學費;
- 280萬堅戈——已發放的獎學金。
原告僅要求追索學費,不含獎學金部分。
在庭審中,被告承認存在欠款,並請求允許分期償還。
法院判決
法院認定原告的請求合法且有據。
法院判決被告須向阿斯塔納市教育局支付170萬堅戈,並向國家繳納訴訟費。
該判決尚未生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