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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了记者针对新认证规定的诉讼请求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阿斯塔納跨區民事法院 未予批准記者集體訴訟,原告為文化與資訊部。媒體代表試圖挑戰新版《採訪認證標準規則》中的部分條文。

具體而言,記者認為要求僅在已取得認證的媒體發布資訊的規定不合法。他們認為此規定限制資訊自由傳播的權利,並違反哈薩克共和國憲法。

為此,記者於十月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與此同時,文化與資訊部代表則堅稱新規定並未侵犯記者權利,未限制新聞自由,亦未導致審查。

11月11日,阿斯塔納跨區民事法院支持文化部的立場,裁定採訪認證規則未違反言論自由,僅是為已認證記者制定資訊獲取傳播程序

「『僅限於收到相關申請的媒體』此一用語,並未限制記者於媒體傳播資訊的權利,僅是規範在這種情況下,需為計畫刊登所獲資訊的每家媒體取得認證。」Bes.media 引述法官拉蘇爾·卡拉加耶夫此言。

值得留意的是,採訪認證規則的制定旨在優化媒體與政府機構的互動,透過規範認證流程,確保以有序且專業的方式取得資訊。

客觀而言,要求為在多個媒體發布資訊而取得認證,很難說是限制記者權利——此舉更傾向於使流程更有條理更透明。此外,採訪認證規則並未禁止媒體在例如社群網路等平台發布資訊。

據報導,若記者同時與多家通訊社合作,則需為其工作的每家媒體提交認證申請。此舉被認為有助於避免利益衝突,並提升對所提供資訊的責任感。

當今媒體在維護社會秩序方面無疑扮演關鍵角色,因此,確保其基於公正與真實的原則運作至關重要。

在當前全球政治不穩定且各來源可能存在偏見的環境下,維護媒體作為可靠資訊來源的聲譽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