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阿特勞一名企業主向警方報案,聲稱其停放在銀行旁的車輛內遺失1200萬堅戈。
據Press.kz報導,執法人員查明,該企業主實際上是自導自演了這起盜竊案。據悉,他唆使一名建築工人偽造犯罪情節,並為此支付了200萬堅戈。
最終,法院判定該商人違反《哈薩克共和國刑法典》第419條第3款(涉嫌誣告他人犯下重罪)。該條款規定可判處3至8年有期徒刑。
其同謀者也因協助犯罪被追究責任。兩名被告均認罪並表示悔過,法院判處他們3年緩刑。
值得注意的是,被羈押的記者達尼亞爾·阿迪爾別科夫也因其關於能源部副部長的報導,被依《哈薩克共和國刑法典》第419條第3款起訴。阿迪爾別科夫的辯護團隊質疑,若該記者並未向執法機關提出申訴,為何其行為會被據此條款定罪。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