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格斯套州一名交通檢察院員工被判刑,此人於11月9日因涉嫌試圖收受賄賂被捕,他承諾影響刑事案件中緩刑的判決。
據Telegram頻道「HALYQSTAN」報導,該男子索要250萬堅戈,向受害者保證有能力「解決問題」。逮捕行動由總檢察院內部安全部門與國家安全委員會聯合執行。
案件涉及的不僅是檢察院員工:調查發現,另一名男子也參與了談判,執行該計劃中的任務。後來他也出庭受審。
庭審過程中,兩人皆認罪。第二名涉案人員因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免於刑事責任。
主要被告被認定違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法第24條(「犯罪未遂」)及第190條(「詐欺」),判處2年7個月監禁。此外,他被終身剝奪在國家機關工作的權利。
回顧此前,FBRK曾發布一系列關於交通行業腐敗的報導:涉及首都及各地區交通監管機構的索賄勾當。報導發布後,編輯部遭遇有組織的施壓行動——大量內容雷同的評論為涉案者辯護,並試圖詆毀舉報人。
此外,在庫斯塔奈,被判刑的還有阿爾卡雷克和魯德內的前檢察官穆拉特·烏斯帕諾夫。他被認定犯有受賄未遂罪。
起初,烏斯帕諾夫被指控試圖收受巨額賄賂。然而,在其被捕時查獲的2010萬堅戈中,有810萬堅戈是偽鈔,因此罪名被改為較輕的「受賄未遂」。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