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套市法院对“曼格斯套州建设、建筑与城市规划局”负责人作出了判决。
据阿克套市法院新闻处消息,被告人M.作为“曼格斯套州建设、建筑与城市规划局”负责人,从有限责任公司 A.代表处收受500万坚戈贿赂。
该贿赂旨在帮助该有限责任公司在舍甫琴科堡市建造一所260个座位的美术学校时,与承包商签订技术服务监督合同,并签署服务验收文件及提供总体庇护。
“法院在判处被告人M.刑罚时,考虑了减轻刑事责任和处罚的情节——其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法院在判处被告人A.刑罚时,考虑了减轻刑事责任和处罚的情节——真诚悔过、认罪认罚以及有年幼子女”,消息中称。
最终,法院认定该局负责人犯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366条第2款“受贿罪”,判处其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终身剥夺其担任公职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则因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367条第2款“行贿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终身剥夺其担任公职的权利。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