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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因从阿克套非法向境外转移180万美元被罚款。

Submitted by Вера Александрова on
Здание прокуратуры

阿克套市检察院对终止一家公司行政诉讼的决定提出上诉,该公司将180万美元违规转移出哈萨克斯坦境内,违反了外汇管理法规。

据该部门新闻处消息,经审理申诉后,州法院司法委员会撤销了此前的决定,并认定该公司犯有行政违法行为。

最终,法院因该公司“未及时将外汇收入汇回境内”,对其处以1.53亿坚戈罚款。该判决已生效。

回顾一下,为加强外汇管制,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自2025年初起对外汇交易规则进行了一系列修改:

  • 对于法人实体:在一个工作日内购买超过5万美元的非现金外币时,需提供外汇合同并说明购买目的。若所购外币部分在10天内未使用,则必须将其售回。
  • 对于个人:所有金额等于或超过1万美元的对外付款和转入汇款,必须提交证明交易合法性的文件。
  • 对于非居民:用坚戈非现金购买等值超过5万美元的外币时,需提交证明坚戈资金来源的文件。

这些措施旨在防止非法资本外流,并加强国内对外汇交易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