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塔奈州贝伊姆别特·马伊林区的一名女居民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以1万坚戈的价格转让他人。该账户被用于犯罪活动,随后法院认定该女子有罪,判处其1年限制自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
据科斯塔奈州检察院消息,该女子为获取报酬将银行账户转让他人。法院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32-1条第4款(“为获取物质报酬或财产性利益或以此为目 的,利用银行账户、支付工具或身份识别手段为第三方利益或第三方进行非法支付和(或)转账”)认定其有罪。
作为处罚,法院判处其1年限制自由并实行缓刑监督。
为何公开审理此案
在区检察院的倡议下,该案以公开形式审理,区居民参加了庭审。通过此案,向参与者展示了为获取报酬转让银行账户的后果。
执法人员利用此次庭审预防类似案件发生,并阐明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钱骡”
检察院解释称,“钱骡”是指为获取报酬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让他人,或协助转账和套现犯罪所得资金的人员。
责任不仅限于犯罪活动的组织者。
针对“钱骡”行为,法律规定处罚从罚款到剥夺自由最高 7年不等。
检察院建议不要将银行卡、账户、短信验证码和个人信息转交第三方。如果发现自己被卷入违法活动,建议立即向执法机关报案。
Источник
пресс-служба прокуратуры Костанайской области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