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厥斯坦州专门跨地区刑事法院对一犯罪团伙作出判决,该团伙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边境挖了一条隧道用于走私石油产品。
据法院新闻处消息,被告被指控组建并领导跨国有组织犯罪团伙,以特别巨大规模盗窃、储存、运输和销售石油产品,以及非法通过国境运输燃料。
调查确定,去年七月,一名被告人得知乌兹别克斯坦汽油价格高昂后,与该国一名公民合谋。他们在萨雷阿加什区境内组建了一个犯罪团伙,成员包括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居民。
为实施该计划,参与者在一处农家庭院建筑内铺设了一条长375米的地下管道,连接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自2024年8月至12月,通过该管道运送了420吨“АИ-92”牌汽油,价值超过1.12亿坚戈。
国家公诉方请求判处:团伙组织者15年监禁,其余成员各12年监禁。被告否认罪行并要求无罪释放。
最终,法院认定组织者有罪,判处其15年监禁,其余成员各13年监禁。搜查期间,从罪犯处没收300万坚戈、1.6万升汽油,以及“吉尔”和“嘎斯”牌卡车,均充公国库。
回顾一下,去年十二月,执法人员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边境破获了犯罪团伙的活动,并捣毁了用于走私石油产品的隧道。据报道,该非法活动持续了约两个月。
Фонд-бюро расследования коррупции